注意!人行道随意堆放物品和占用公共车位将会被处罚!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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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对市民最关心的哪些城市管理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堆放物品要处罚】
以往,公民在人行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堆放物料,因堆放杂乱导致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执法队员们发现后,往往通过口头劝导的方式让商家或住户自行清理,但仍会出现部分商家不听劝告不配合的情况,东西越堆越多,严重影响市民通行。生活中常见的堆放物品行为
《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规定,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园、广场等公共场地堆放物品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对以往模糊的区域进行了覆盖,执法范围更广,要求更高。【法规普及】《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二百元 以上 二千元 以下的罚款。【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要处罚】
曾经,一些店面住户或商家为了占车位,往往会利用车桩、垃圾桶、凳子等占用车位,让别人无处可用,不少车主纷纷通过网络渠道对这种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反映。生活中常见的占用停车位行为
新规对设置路障行为进行了细化,利用车档、地桩、地锁或其他障碍物擅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擦边球”行为也将受到处罚。【法规普及】《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禁止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百元 以上 五千元 以下的罚款。(来源:浦江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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