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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养狗的注意!携犬外出不束犬链要受罚,今天处理第...

6月1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了我县第一起不文明养犬案件,在对当事人批评教育的同时,拟给予200元罚款处罚。

上午9时许,直属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城区环城西路上有一只流浪犬。执法队员立即前往处置,在举报点附近发现了一只既无犬牌,也无束犬链和犬主监护的犬只。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犬只进行了收容。

随后不久,一位自称是该犬犬主的潘先生前来中队认领。经执法人员核查,该犬确系潘先生所养,并于前几日已办理免疫和登记,但潘先生并未按规定为爱犬佩戴犬牌,外出遛犬时也未束犬链,因疏于看管,导致爱犬走失。潘先生在庆幸找到爱犬的同时,也认识到了不文明养犬的后果。执法人员告诉潘先生,根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在重点管理区携带犬只外出时不按规定为犬只佩戴犬牌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外出时,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措施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犬登记及整治的通告》,5月20至6月30日为我县养犬集中免疫和登记阶段,重点管理区的市民可携犬前往通告规定的四个固定免疫登记点,一站式办理养犬免疫和犬牌登记;自7月1日起,我县将全面开展养犬管理规范整治。流浪犬不仅影响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同时也可能导致无序繁殖。为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文明养犬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大养犬人在满足自身爱好的同时,要共同承担起规范养犬和文明养犬的社会责任,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般管理区,可前往属地乡镇街道办理。
(来源:浦江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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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灿灿 ?彩 LV1 举人
    2楼
    解放西路很多这种狗,大便乱放的,也没人管。
    6-12 20:02 · 浙江
    1 回复
  • ZDZ LV12 按察使 趣友+
    3楼

    灿灿 ?彩 发表于 2019-6-12 20:02 解放西路很多这种狗,大便乱放的,也没人管。

    ;P
    6-12 21:29 · 浙江
    回复
  • 雨季 LV7 贵人
    4楼
    是要好好的整治一下狗了,昨天去西山公园散步,那么多狗吓死人,该有关部门好好整治一下
    6-12 21:52 · 浙江
    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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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头水库的三县一潭还是很舒服的

    七月的夏

    2
  • 6.8折出榕树家1000元会员卡一张,有兴趣私聊

    小阿白

    2
  • 圈子不同;何必硬挤#有一种心情叫做______#

    终倦鸟归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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