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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浦江这位店主盗用他人图片虚假宣传,赔偿2万元

近日,浦江黄宅法庭提前介入纠纷,成功化解一起因盗用图片进行虚假宣传的侵权纠纷案件。
2019年11月21日,一家中医门诊部员工在翻看朋友圈时,发现陈某用了自家中医门诊部内部环境照片及院内专家黄某的照片,并配文:推荐下这家医馆出的膏方,XXX上有开店,买过有效果,价廉物美,赞一个!滋补调理可以直接点:XXXXX(网址链接),也可以扫码咨询他家中医师。还在评论的地方发布了点赞赠送膏方的活动。
该中医门诊部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以传统医术结合民间中草药特色的传统医疗诊所。黄某作为该门诊部的专家,被国家卫生部门认定为“中医世家”。
看起来,陈某只是在推荐医馆和医生,但其实该中医门诊部并没有开设网店,而链接中的网店实际是由陈某拥有,所谓的中医师也是陈某的另一个号。
陈某显然是盗用了该中医门诊部及医生黄某的照片,进行虚假宣传。
得知情况后门诊部马上就该事宜与陈某进行协商,因协商不成特向黄宅法庭要求提前介入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驻庭调解员陈加宗了解情况后,立马联系了陈某。经了解,陈某于2019年11月11日左右就已利用门诊部的相关照片在某电商平台上售卖膏方,且销售金额较大。陈某在宣传自己产品时,使用门诊部内部环境照片以及专家黄某的照片,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在调解过程中, 陈某承认了错误并愿意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立即停止使用与该中医门诊部相关的照片并将已拍摄的相关照片予以销毁,并当场赔偿该中医门诊部20000元。
法官说法:现在随着微博、微信以及各种购物平台等新兴媒体的发展,侵权造成的后果和影响非常大。广大经营者在商业宣传中,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标准,要对自己发布的广告注意审查,不能直接拿别人的图片就用,不得采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注意发布的信息是否属实,是否涉及到侵权,要事先审查和事后及时跟踪,以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引起不必要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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