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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火取暖、秸秆禁烧!浦江又有人被罚了

引火取暖,虽小但要不得
1月7日早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大桥北路浦江大厦附近有人在人行道露天焚烧,现场烟雾弥漫,气味呛人……”

浦阳执法中队迅速前往现场,发现有两位市民正在焚烧木头,现场产生刺鼻烟雾,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其焚烧行为。经谈话了解,当事人系附近经营户,由于天气寒冷,便在人行道上引火取暖,没想到小小的火堆竟然引来了执法队员……

由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刚开始两名当事人还未意识到自己错误,在执法队员的耐心讲解下,当事人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是错误的,并主动配合清理好焚烧现场。
秸秆禁烧,别不当回事儿
1月15日下午14时,岩头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岩头镇群丰村北面农田有人焚烧秸秆,山上都烧起来了……执法中队迅速响应,赶赴现场。执法队员抵达现场时发现,火势已被扑灭,焚烧总面积达10亩,且焚烧现场紧靠山体,一旦火苗窜往两侧山林,后果不堪设想。

“本打算将荒草烧一下以便种植草药,没曾想风太大,吹得火苗到处跑,根本来不及扑灭,自己脸上还有点烧伤了。”当事人后悔不已的说道。

“寒冬天气,天干物燥,露天焚烧不仅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安全隐患,更对空气环境产生污染,希望你记住这次教训……”执法队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
露天焚烧不仅会污染空气和水系,危害人的身体健康,而且容易引发山林火灾,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执法队员在此提醒,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携手,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来源:诗画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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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Jinly LV12 按察使
    2楼
    好吧,人行道上汽车乱停倒没人管了,好事。
    1-22 10:28 · 浙江
    1 回复
  • 幽谷静兰 LV8 知县
    3楼
    该用户已被禁言,内容自动屏蔽
    1-22 10:29 · 浙江
    1 回复
  • 黄大爷 LV6 县主
    5楼

    幽谷静兰 发表于 2021-1-22 10:29 城市套路深

    农村套路也生
    1-22 10:51 · 浙江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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