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做这事了!浦江已有12人因碾压小草被罚!

年纪轻轻的人,怎么说秃就秃了?

好好的发际线,这么说高就高了?

好好的绿地,怎么也……

近日,黄宅执法中队在镇政府门口公园绿地上接连查处2起绿地违停案件。从图片上可以看到,由于私家车径直开上了绿化带,车轮碾压过后留下无情的“伤痕”,甚至已经没有绿化只剩“带”了。

针对如此毁绿行径,执法队员通过车牌号码联系到车主,在严肃批评教育的同时,对其绿地违停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分别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让这一“无情”之举付出应有的代价。

马路上违停,交警要抄告
人行道上违停,城管要贴罚单
那停在绿地上,总没人管了吧?
NO!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5月1日已施行

作为我市首部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规范规划和建设、强化保护和管理、设置相关法律责任,为保护和建设城市绿化再添一道保障。

其中,对于一些常见的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也明确了处罚标准,再次束紧了行为防线。像日常生活中把城市绿地当“停车场”“自有地”“菜地”等不法行为,都要面临处罚

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一)依树盖房、搭棚;
(二)绿地内行驶停放车辆、野炊烧烤、饲养家禽、放牧;
(三)公园绿地水域内洗衣物和在禁钓区垂钓;
(四)进入设有明示禁入标志的绿地;
(五)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
(六)硬化行道树的树穴(树池);
(七)绿地内私自搭架或者开垦种植;
(八)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九)其他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根据《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损坏城市绿化的,将面临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处罚;损坏绿化设施的,将处重置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处罚。

自《条例》实施以来,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累计查处相关案件12起,处罚金额5700元。接下来,执法部门将对城市绿化、绿化设施随意“动手动脚”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若还心存这种侥幸,罚单让你长记性!

来源:浦江执法局、诗画浦江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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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Demo LV8 知县
    2楼
    那些在浦阳江边绿道上骑电瓶车的,也该管管了,太不安全了,
    6-20 17:50 · 浙江
    回复
  • 风再起时 LV11 知府 签到之王
    3楼
    停车难问题
    6-20 17:53 · 浙江
    回复
  • PL彭于晏 LV16 王爷
    4楼
    罚的好
    6-20 18:08 ·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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