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布外胡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停建通告
近期,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在浦江县外胡水库扩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标志着该工程正式具备启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指标调查的条件,项目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即将进入新阶段。
外胡水库扩容工程是为提高浦江县壶源江流域乡镇防洪、供水、灌溉能力,并改善壶源江生态环境用水,结合原大坝安全隐患消除,对原工程拆除重建扩容。工程列入了《浙江水网建设规划》《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等推荐工程。
扩容后外胡水库总库容1298万方,正常蓄水位366.00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60万方,最大坝高67米。工程实施后,可进一步发挥壶源江上蓄作用,提高下游杭坪镇防洪标准至20年一遇;提升乡镇供水保障率,可有效改善下游河道水生态环境,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停建通告”明确禁止在工程占地区、水库淹没区红线范围内开展建房、在建项目建设等行为,并对人口迁入等作出了限制。工程占地区主要涉及仙华街道道光村,杭坪镇石宅村、东岭村;水库淹没区主要涉及仙华街道后郎村、天仙村,杭坪镇杭坪村、石宅村、东岭村、登丰村等;有效期为5年。